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叶发布时间:2021-03-21浏览次数:7755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录取的总体工作。

考生申诉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8539

邮箱:zsh@hdu.edu.cn

2、成立个面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担任。各小组组长、答辩秘书、技术秘书由学院指定,各小组成员复试现场随机抽签决定。

三、复试工作

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日程安排:

拟定于32728两天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2、复试题目由难度一致且难度适中的客观题与综合性、开放性的主观题共同组成,客观题为主。

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环境监测与控制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5、电子信息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信息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电子信息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五、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

1、英语翻译及交流环节:英语听说能力(20%

2、专业知识考查环节: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40%

3、专家提问环节:应变能力(思维活跃度、回答问题准确度、知识面等)(20%

4、综合考查环节:综合素养(清晰性、严谨性、逻辑性等)(20%

六、录取工作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3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生挑选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按照初试分数排序,同等条件下有科研、竞赛成果者优先。

 九、预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含推免生)

其中接收硕士推免人数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56

1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1Z2

环境监测与控制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0

006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9

 

十、其它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