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基础上,学院评审小组公开评审答辩,拟定倪婧获得2019年国家奖学金。现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如有异议,请提事实材料向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日
序号 | 学生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1 | 倪婧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7201306 | 女 | 汉 | 2017年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