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7浏览次数:289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杭电办[2014]162号文件体现了学校对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的重视和关心,是一件切实为教职工办的大好事。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的实施减少教职工的个人交费,降低个人承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比例,提高教职工子女的医疗保障。

请已办理杭州市少儿医保的教职工子女携带杭州市少儿医保证历本、出生证明、保险费发票、教职工本人工作证、户口簿等到校医保办或校医院收费窗口办理参加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的有关登记手续。原参加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的,在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生效后停扣子女统筹费。

根据文件规定:已参加原子女统筹医疗且年令在18到20周岁的教职工子需沿用原子女统筹医疗的,请到校医保办(校医院三楼329室)填写书面申请。

如有疑问,可致电86919068-822,18067979700,短号9279700咨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校  医  院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