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竞赛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6浏览次数:255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1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中国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实施步骤
(一)2010年11月-12月,举办“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培训班,邀请省内高校专家为各学院作相关培训、经验交流;
(二)初赛(2011年1月—3月初),院内竞赛,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复赛。
(三)复赛决赛(2011年3月中旬)。组委会将聘请省内专家担任评委,对各学院选拔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并将公布评比结果。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5月)。学校根据竞赛评比结果,表彰本次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省挑战杯于2011年4月启动)
三、申报事项
(一)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四)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五)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研究所)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
(六)请各位参赛同学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选送参赛作品申报表(一式一份)、作品正文(一式一份)报送至分团委。(电子版clhj@hdu.edu.cn
其中作品申报表请到附件1下载。
六、奖项设置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竞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
学校相关网站:http://tuanwei.hdu.edu.cn/topics/tjb/